女子指控警察“恐吓取证”,金边警方发文否认
双方签署还款协议及相关承诺文件
柬单网报道,针对媒体TNB24H采访一名叫高湛提达的女子,并报道称其指控金边市警察局办案人员存在“恐吓、胁迫在笔录上按捺十指指纹”等行为,金边市警察局新闻与快速反应工作组近日发布说明,对相关指控作出回应并予以否认。
根据警方通报,2025年11月13日,金边市警察局轻案刑警办公室接获报案。报案人海明强,男,33岁,职业为警察,指控37岁的高湛提达涉嫌实施“背信侵占(失信)”行为,涉及1666美元,并称对方于2025年10月21日一并取走一部黑色三星手机。
警方表示,在完成报案受理及初步笔录后,于2025年11月17日依法立案调查,并传唤高湛提达到案说明情况。11月24日上午9时,高湛提达到警局接受问询。
警方称,高湛提达在调查过程中承认占用1666美元及涉案手机,并表示相关财物来源于出售海明强天然宝石所得,其本人已将款项用于个人消费。
在取得相关陈述后,办案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对质协商。最终,高湛提达同意返还1666美元,并赔偿手机损失400美元,总计2066美元。双方随后于2025年11月24日签署还款协议及相关承诺文件。
高湛提达同意返还1666美元
警方强调,上述协议系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执法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恐吓、强迫或施压行为。协议签署完成后,双方已自行离开。
针对近期当事人通过社交媒体公开指称警方存在“恐吓办案”“强迫按捺十指指纹”等问题,金边警方明确表示,相关说法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仅容易误导公众,也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声誉和形象造成影响。
警方进一步说明,当时高湛提达及其丈夫曾自行阅读全部笔录内容,并在确认无异议后,自愿完成签名及按印程序,警方并无理由强制要求其按捺十指指纹。
通报指出,该案已于2026年1月16日正式移送金边初级法院检察机关,后续司法程序将依法继续推进。
来源 :金边市警察局新闻与快速反应工作组
编译:Yuan校对: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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