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超速被罚引热议!警方:超速39公里罚45美元
2月23日,执法人员在5号公路第109至110公里路段设卡开展例行检查,重点查处车辆超速违法行为
柬单网报道,磅清扬省陆路交通警察办公室近日通过社交媒体,就一起车辆因超速被处罚事件作出公开回应,详细说明执法依据及罚款标准,澄清外界质疑。
警方通报称,2月23日,执法人员在5号公路第109至110公里路段设卡开展例行检查,重点查处车辆超速违法行为。该路段限速为每小时90公里,现场执法依据为道路设置的90Km/h限速标志,执法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并不存在在限速标志以下路段处罚的情况。
据介绍,当天有网友在Facebook和TikTok发布视频,反映车辆因超速被罚。对此,警方说明,涉事车辆实测行驶速度为129公里/小时,超出限速标准39公里/小时,属于“超速30至39公里/小时”的违法情形,处罚标准依法执行。
根据2020年3月17日颁布的第39号次级法令(关于违反《道路交通法》行为的行政罚款规定)第7条,超速处罚标准如下:
一、超速1至19公里/小时:
轻型车辆罚款120,000瑞尔(约30美元);重型车辆罚款225,000瑞尔(约56.25美元)。二、超速20至29公里/小时:
轻型车辆罚款150,000瑞尔(约37.5美元);重型车辆罚款300,000瑞尔(约75美元)。三、超速30至39公里/小时:
轻型车辆罚款180,000瑞尔(约45美元);重型车辆罚款375,000瑞尔(约93.75美元)。四、超速40公里/小时及以上:
轻型车辆罚款300,000瑞尔(约90美元);重型车辆罚款625,000瑞尔(约156.25美元)。警方强调,以涉事车辆为例,其在限速90公里/小时路段行驶速度达129公里/小时,依法应对轻型车辆处以180,000瑞尔罚款,对重型车辆处以375,000瑞尔罚款,执法程序和罚款标准均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执行。
磅清扬省陆路交通警察办公室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限速标志安全行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
来源:柬媒编译:Yuan校对: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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