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脸书侮辱领导人,货车司机被判1年半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高棉时报》消息,金边初级法院日前以涉煽动歧视、公开诽谤及公开侮辱等多项罪名,判处一名45岁男子18个月监禁,并处以罚金和民事赔偿。案件与其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有关柬泰边境争议的言论有关。
法官在庭审中指出,被告住在金边铁桥头区,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货车司机。案件于10月31日开庭审理,并于本周一宣判。
法院裁定,被告因在脸书发布针对柬埔寨政府领导人的不当言论,触犯《刑法》第496条(煽动歧视)、第305条(公开诽谤)及第307条(公开侮辱)。判决内容包括:监禁1年6个月;罚金500万瑞尔(约1250美元);向原告支付民事赔偿金4000万瑞尔(约1万美元)。
被告在庭上辩称,其仅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个人意见,认为这是宪法保障的权利,并表示无意诽谤、侮辱或煽动。他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称将提起上诉。
来源:高棉时报编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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