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迎“减负”:柬埔寨暂停部分迟缴税罚至2027年底
柬埔寨减负房产过户,暂缓不动产迟缴附加税。(来源柬单网图片库)
柬单网报道,8月4日,柬埔寨经济和财政部发布关于不动产转让印花税优惠措施的通知,对部分不动产转让税务处理作出调整。根据通知,对于逾期缴纳不动产转让印花税、原需承担相当于应纳税额100%附加税的情况,政府将暂停执行该项附加税,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此外,对于存在多次历史转让但尚未完成税务手续的不动产,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处理税务问题。
通知还指出,对于已建成建筑物的不动产,可根据建筑许可证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实际建设时间等材料,作为相关税务处理依据。
不过,该措施并不意味着取消不动产转让印花税。根据通知,已经缴纳的税款、附加税、利息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柬埔寨经济和财政部表示,该措施旨在推动不动产交易完成税务手续,并促进相关登记工作。
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公布具体办理流程及执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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