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损害军队士气”罪,前副市长夫妇被判3年
31岁蒂淑婉塔曾担任干拉省阿雷沙市副市长
柬单网报道,7月13日上午,金边市初级法院对前干拉省阿雷沙市副市长蒂淑婉塔及其丈夫潘速万那乐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两人触犯《柬埔寨刑法》第472条“损害军队士气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据了解,蒂淑婉塔今年31岁,曾是前救国党成员,后转而支持柬埔寨人民党。2018年,她被时任首相洪森亲王任命为干拉省西安县德斯拉乡基层扶持小组副组长。2023年4月,蒂淑婉塔被任命为干拉省阿雷沙市副市长。
该案件源于2025年12月期间,蒂淑婉塔通过个人脸书账号发布相关信息。警方当时表示,相关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问题,尤其是在柬泰边境局势紧张期间,可能对社会造成影响。
2025年12月9日,金边市警察局向蒂淑婉塔发出传唤通知,要求其前往金边市警察局网络犯罪打击办公室,就其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信息一事接受询问。
收到传唤后,蒂淑婉塔曾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多条回应。她表示,自己发布有关泰方军事动态的信息,是希望让民众了解情况并提前做好准备,并质疑相关部门对其采取调查措施。
2025年12月13日上午,蒂淑婉塔及其丈夫潘速万那乐按照警方要求到案接受调查。警方随后依法完成调查,并将案件移交金边市初级法院处理。
当天,金边市初级法院调查法官签发临时羁押令,决定将蒂淑婉塔关押于实居省监狱,其丈夫潘速万那乐则被关押于干拉省监狱。
经过审理后,金边市初级法院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宣判,对两人分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600万瑞尔罚金(约合15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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