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王罪名成立,前反对党高层被判3年
被告颜拉武
柬单网报道,金边市初级法院近日裁定,前反对党“国家力量党”高层颜拉武因在社交媒体发布涉嫌侮辱国王的言论,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瑞尔(约合1250美元)。
主审法官在宣读判决时表示,被告颜拉武,现年40岁,曾担任国家力量党金边市菩森芷区临时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法院依据《刑法》第437条“侮辱国王罪”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案卷资料,颜拉武于去年8月15日被捕。检方指控称,在2025年7月24日至28日柬泰边境冲突发生后,颜拉武多次通过脸书发文,批评参议院主席洪森及首相洪玛耐对泰国军方行动应对不力,并质疑政府在泰军炮击柬埔寨领土、边境古寺受损以及18名柬军士兵被扣押事件中的处理方式。
案卷还指出,颜拉武在相关帖文中发表涉及西哈莫尼国王的言论,称其“未能有效解决国家问题”,并提及国王频繁赴中国接受治疗等内容,因此被认定构成侮辱国王罪。
在去年12月23日的庭审中,颜拉武承认相关帖文由其本人发布,但辩称有关内容属于宪法保障的言论表达范畴。
其辩护律师表示,当事人不接受法院判决结果,已决定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他说:“我的当事人不同意该判决,因此决定继续上诉,我也支持他的决定。目前相关法律文件已准备完成。”
来源:高棉时报编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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