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5000万美元!柬埔寨正式监管“坏账收购”,严禁放贷担保
柬埔寨国家银行行长谢丝蕾
柬单网报道,2月19日,柬埔寨国家银行发布公告,正式为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和运营建立监管机制,此举旨在规范这些机构在收购和处理银行及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及相关抵押资产时的业务行为,确保其合规运营。
该公告由柬埔寨国家银行行长谢丝蕾签署。公告规定,有意设立资产管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注册为“有限公司”,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亿瑞尔(约合5000万美元)。柬埔寨国家银行表示,这一高门槛的要求,是为了确保这些机构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推动不良资产市场朝着规范和有序的方向发展。
在业务范围方面,获批的资产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开展多项业务,包括:从银行和金融机构收购并管理不良贷款及相关抵押资产;通过法院拍卖、法院指派临时管理人,或通过清算程序等合法方式处置资产;为金融机构提供债务催收服务;在征得债务人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出售其抵押的资产;将手中的贷款转卖给其他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开展其他经柬埔寨央行批准的业务。
同时,公告第五条也明确资产管理机构的“禁区”:绝对不能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贷款或融资,不能为任何贷款提供担保,也不能从事其他由国家银行明令禁止的业务。
来源:柬埔寨国家银行编译:Yin校对: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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