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保险法》规定:营运车辆、客运和建筑工地必须投保强制险
柬埔寨保险监管局局长布占比罗表示,车辆所有人、客运和建筑业主必须依法购买责任保险
柬单网报道,柬埔寨保险监管局局长布占比罗于2月18日表示,凡从事营运性质的车辆所有人、客运经营者以及建筑工地业主,均依法负有购买相关责任保险的法定义务。
他指出,根据2000年颁布实施、并于2014年修订完善的《保险法》规定,柬埔寨现行法律明确了三类强制保险,具体包括:
一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法律规定,在柬埔寨境内从事营运活动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向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保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二是旅客运输经营者责任保险。
凡从事旅客运输(包括旅游客运)的经营者,无论运输方式为公路、水路、航空或铁路,均须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以确保在运营过程中对乘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是建筑工地责任保险。
自然人或法人形式的建设项目业主,必须提供已签订相关保险合同的证明,投保工地责任保险,用于保障因施工活动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的赔偿责任。
布占比罗强调,法律已明确将上述三类保险列为强制性要求,相关经营主体必须依法履行投保义务。同时,《保险法》也对未按规定履行强制投保责任的个人或单位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他呼吁相关行业主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合规经营,通过购买责任保险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和社会安全。
来源 :柬媒
编译 :Yuan校对 :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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