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11人在中国被执行死刑,给柬埔寨电诈头目“当头一棒”
近一个月以来,柬埔寨政府严厉打击电诈行动,致使大量人员在使馆外排队办理相关证件。(来源柬单网图片数据库)
记者:Miles
很多人第一次真正意识到“明家要完了”,并不是在判决书公布的那一刻,而是在更早之前——当他们被集中控制、被押解离开果敢的时候。那并不是电影里常见的抓捕画面,没有夸张的镜头语言,也没有公开的宣示性口号,只是一次安静却意味深长的转折。
长期盘踞在缅北、被视为“地头蛇”的家族型犯罪集团,突然失去了行动自由,被一步步带离他们曾经经营多年的地盘。
在当时,仍然有人低估了这件事的意义。有人说,“人抓回去了,不一定判多重”;也有人抱着惯常的侥幸心理判断,“这种案子复杂,时间会拖很久,最后不一定落到最狠的结果。”
然后,时间最终给出了答案。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11名核心成员被判处死刑。一审后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6年1月29日,明家11名罪犯在中国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持续关注,并不只是因为“死刑”本身,而在于它清晰地呈现了一种趋势: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背后的暴力犯罪,中国司法系统已经不再把它视为单一的经济犯罪问题,而是作为一种严重危害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复合型犯罪,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清算。
从最高人民法院披露的复核意见来看,明家犯罪集团并非简单“诈骗公司”,而是一个以家族成员为核心,长期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经营园区的犯罪网络。他们招揽“金主”,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诈、开设赌场,同时通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方式,对内部人员进行残酷控制。涉诈、涉赌资金超过百亿元,14名中国公民因此死亡,多人受伤。
柬埔寨政府打击电诈行动中。(来源柬单网图片数据库)
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长期被忽视、却真实存在的现实:电诈园区并不是“灰色办公楼”,而是一个以暴力维系运转的封闭系统。逃跑者会被追捕,反抗者会被殴打,失去利用价值的人甚至会被直接剥夺生命。在这样的背景下,再将电诈简单理解为“骗钱”,本身就是对现实的严重低估。
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时,反复强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这些表述并非套话,而是对案件本质的明确界定:这不是可以通过“认罪态度”“涉案金额”来简单权衡的犯罪,而是已经触及司法系统必须坚决回应的底线。
这起案件真正值得在柬埔寨、在东南亚被反复解读的地方,在于它打破了一个长期存在的心理幻觉——“只要人在国外,就能避开最严厉的追责”。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不少电诈头目正是基于这种判断,才不断向外转移阵地,把犯罪活动包装成“跨境生意”,试图利用地缘差异、司法协作的复杂性,为自己争取缓冲空间。
明家案的最终结果,等于明确告诉所有人:这种空间正在迅速消失。包括柬埔寨陈志被遣送回国,打破很多电诈分子的最终奢望。
首先,地域不再构成实质性屏障。无论犯罪发生在缅甸、柬埔寨,还是其他国家,只要针对的是中国公民,只要涉及严重暴力犯罪,追责链条就不会因为边界而中断。其次,身份不再提供保护。明家不是底层执行者,而是组织者、管理者、保护者,恰恰是过去最容易被认为“能谈条件”“能脱身”的一类人,但最终仍然被作为首要分子严惩。
对于仍然活跃在柬埔寨的电诈头目来说,这起案件的现实意义远大于任何口头警告。它意味着风险评估的逻辑需要被彻底重算。过去可以押注“拖延时间”,现在时间反而成了累积风险的因素;过去可以寄希望于“低调运作”,现在犯罪链条本身就是追责线索。
同时,这起案件也在客观上改变着柬埔寨当地的治理环境。近年来,柬埔寨政府对电诈、非法园区的态度持续趋严,与周边国家的执法合作不断加强。原本依附在灰色空间里的犯罪集团,正在面临双重挤压:一边是本地政策环境的收紧,另一边是原属国司法体系的持续追责。
在这种背景下,“躲在柬埔寨继续做”的成本,正在迅速超过想象。
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在于,很多人已经不再有真正意义上的“退路”。电诈并不是一门可以随进随出的生意,它高度依赖组织、暴力和封闭环境。一旦卷入其中,个人很快就会被纳入一套以恐惧和利益维系的体系之中。明家案中那些被非法拘禁、最终丧命的人,本身就是这种体系的直接受害者。
明家11人被执行死刑,并不是为了制造恐惧,而是为了让仍然心存侥幸的人清楚地看到结局的真实轮廓。不是“最坏的可能”,而是已经发生的现实。
当一个犯罪模式开始被系统性拆解,当逃避路径被一条条堵死,继续押注侥幸,本身就成了一种危险的误判。对于仍然身处柬埔寨电诈链条中的头目而言,现在最需要面对的,或许不是如何应对外部压力,而是是否还有勇气承认:那条曾经被视为“安全”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明家案不是句号,但它已经给柬埔寨的电诈头目们划出了一道清晰的警界线。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