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港新规:方便打击犯罪,园区监控保留一年
柬单网报道,1月18日下午,西港市长苏加达通过脸书发布通告,要求将房屋出租给外国人的业主和相关管理方,严格遵照1月5日正式发布的市政管理法令执行各项规定。
根据该法令,凡出租房屋供外国人居住的住宅区,须配备安全监控系统,相关监控录像资料必须至少保存90天,以备执法部门依法检查。同时,对于园区式、集中居住或统一管理的场所,其人员出入登记和相关记录须保存不少于一年,以便有关部门核查。
据了解,上述措施旨在加强对涉外居住区域的安全管理,提升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水平,并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支持。市政府同时提醒相关业主和管理单位,务必按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可追溯。
来源:柬媒编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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