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3月31日!柬埔寨启动2025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柬单网报道,1月16日,柬埔寨税务总局发布通告,正式启动 2025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并就申报方式、申报时限及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说明。
税务总局提醒,凡适用 自我申报制度 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企业所有人,均须依法履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与缴纳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式与申报期限
企业须通过税务总局线上系统 ToI e-Filing 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系统登录网址为:www.tax.gov.kh/km/e-service年度所得税申报及缴纳的 最迟期限为2026年3月31日。
二、非自然年度企业的申报时限
经税务部门批准采用 非公历纳税年度 的企业,须在其纳税年度结束后 3个月内 完成年度所得税申报与缴纳。三、设有分支机构企业的合并申报要求
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须以总部为主体进行 合并申报,统一汇总总部及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成果。企业需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各分支机构的收入与支出账户清单、长期资产明细,并在系统中的“国内企业分支机构”栏目进行申报。四、委托申报的资料提交要求
如企业委托内部员工或税务服务机构代为办理月度或年度税务申报,须在系统中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其中,企业员工需上传个人工作证件;税务服务机构则需上传由纳税人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五、财务报表及补充资料要求
所有负有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的企业,均须在系统中上传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以及相关补充说明资料(如有),作为年度申报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总局表示,如纳税人对申报事项存在疑问,可向 大纳税人管理局纳税服务办公室 或所在地省、市(区)税务分局咨询;亦可拨打 税务服务热线1277,或通过 GDT Live Chat 在线咨询(该应用可在 iOS App Store 或 Android Play Store 下载)。
税务总局强调,希望并相信各企业负责人将高度重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与缴纳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按时、如实履行纳税义务。
来源:税务总局
编译:Yuan校对: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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