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严管外国人!公寓等容留非法外国人,最高罚1000美元
柬单网报道,柬埔寨政府近日正式颁布《关于集中居住场所安全管理的政令》,对住宅小区、公寓、酒店及各类人员集中区域实行更为严格的登记与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外国人居住情况的规范监管,违规行为最高可处以1000美元罚款。
根据政令规定,集中居住场所的业主或管理方未依法履行住户登记、信息报送等义务的,将被处以40万瑞尔(约合100美元)罚款;如明知外国人非法入境仍予以接纳,每接纳一名非法入境外国人,将被处以400万瑞尔(约合1000美元)罚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政令明确,集中居住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内政部统一牵头,首都、省、市、县、区各级行政机关以及首都和各省警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洪玛耐首相要求,各级警察机关制定明确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基层警力,常态化开展住户信息更新、身份核查、居住名册比对和实地检查,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此次监管范围涵盖住宅小区、公寓楼、共管公寓、度假区,以及工厂、企业、农场、经济特区、经济特许地、旅馆和酒店等人员密集型区域和经营场所。政府强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及时掌握人员流动和居住情况,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秩序。
政令还规定,为集中居住场所提供安保服务的私人安保机构及安保人员,须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及时报告可能危害社会安全的可疑人员或被相关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执法机关将会同有关专业部门,定期检查集中居住区内的视频监控系统、消防设施、道路照明、电梯等公共安全设备,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正常运行。
在主体责任方面,政府要求,各类企业、工厂以及住宅小区、公寓和共管公寓的业主或管理单位,必须对所有入住人员进行完整登记,并在人员变动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警察机关及基层行政部门报告。
针对外国人居住管理,政令作出明确要求:集中居住场所的业主或管理者须在不超过24小时内,将外国人临时居住情况报告当地警察机关或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在允许外国人入住前,必须依法核查并留存其在柬埔寨合法居留的相关证明文件。
政府强调,除经济处罚外,相关违规行为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未依法履职、包庇或纵容非法入境外国人的执法人员,将严肃追责,情节严重者可被开除公职。
来源:洪玛耐脸书
编译:Yin校对: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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