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入室盗窃最高可判十年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内政部发言人杜速克近日表示,任何人若实施入室盗窃,或通过破坏门窗、钻洞、撬锁等方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商铺或其他场所并窃取财物,均构成“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盗窃罪”。根据《柬埔寨刑法》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属于加重盗窃罪,依法可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杜速克指出,近年来全国多地屡有入室盗窃案件发生,部分不法分子在作案过程中伴随使用暴力或破坏性手段,不仅严重侵犯公民的财产权,还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警方提醒公众,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夜间外出或长期离家时务必锁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并建议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设备,以降低被盗风险。
发言人强调,内政部及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入室盗窃行为。对于情节恶劣、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伴随人身暴力的案件,司法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绝不姑息,以切实维护社会治安与公众安全。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uan校对: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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