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诬告遭重判!前高级警官被判6年罚5000美元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高棉时报》消息,暹粒省初级法院于本周一(10月27日)宣判,前警界高官森帕古硕因贿赂官员及捏造指控罪名成立,被判处6年监禁,并罚款约5000美元(约合2000万瑞尔)。
暹粒省初级法院透露,被告现年41岁,曾任卜迭棉芷省警察局副局长,居住在波贝市波贝分区。法院根据《反腐败法》第32条、第41条及《刑法》第27条、第605条,对其“行贿未遂、行贿及虚假指控”等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据悉,被告于5月8日被反腐败委员会(ACU)逮捕,目前关押在暹粒省监狱。
根据法院文件,案件起因于一笔私人借贷纠纷。原告陈塞达(Chen Sreyda),27岁,是一名女企业家,曾借款给被告之妻,但对方迟迟未归还。原告随后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被告之妻借钱是为了向高层警官行贿,以帮助丈夫升职。此举引发被告不满,随即指控原告“敲诈勒索”,导致后者被捕并被判刑两年。
然而,原告在4月11日经马德望上诉法院裁定无罪并获释后,反控被告诬告,并向暹粒省初级法院及反腐败委员会提交投诉。
5月8日,反腐败委员会官员在金边一家餐厅将被告逮捕,随后将其移送暹粒省初级法院办理后续法律程序。
法院最终裁定其罪名成立,除监禁刑期外,须向原告支付赔偿金约5000美元。
来源:高棉时报编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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