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官酒驾致死获轻判,司法部长责令检方上诉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针对前金边市警察局会计办公室主任洪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结果,副首相兼司法部长高乐于10月17日表示高度关注,并已责令检察机关依法提起上诉。
高乐部长指出,该起案件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社会影响重大。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仅实刑一年,量刑过轻,未能充分反映案件的严重性及对公共秩序的冲击。司法部已指示检察机关依法上诉,确保司法公正与公众信任。
金边市初级法院于10月15日晚公开宣判洪兴案。据判决书显示,洪兴于事发当天在文化与艺术部前酒后驾驶,导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并造成多辆车辆损毁。事故发生后,受害方撤回控诉,并与洪兴达成赔偿协议。法院还考虑到洪兴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
根据法院10月14日宣读的判决书,洪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中实际执行一年,其余两年缓刑,并处以400万瑞尔(约合1000美元)罚款。同时,判决禁止其在刑满后五年内驾驶机动车。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事故性质、法定刑期、被告健康状况、受害者和解情况及认罪态度等因素。值得注意的是,洪兴事发时血液酒精浓度为0.35 mg/L,低于法定上限0.40 mg/L。
然而,高乐部长在致函中强调,尽管被告已赔偿并获得受害方谅解,但该案造成的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量刑结果明显不足以体现法律威慑力。司法部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启动上诉程序,重新审视案件事实与量刑标准,确保司法独立、公正与透明。
与此同时,洪玛耐首相此前亦曾表示,政府将持续关注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案件,敦促司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惩处,防止此类事件重演。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in校对: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