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柬埔寨跨国诈骗集团,新加坡三主犯被裁定不得保释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新加坡媒体消息,10月2日,新加坡地方法院裁定,涉嫌参与柬埔寨跨国诈骗集团的三名新加坡籍被告不得保释,包括集团疑似头目的兄长、女友及另一名骨干成员。检方指出,该犯罪集团以新加坡公民为主要诈骗目标,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新元,并通过马来西亚渠道及加密货币洗钱。
被告分别为33岁的黄伟康(音译)、29岁的梁伟恩(音译)及29岁的黄敬海(音译)。他们于9月11日被捕,并被控加入与本地相关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根据控状,黄伟康明知集团成员在新加坡实施严重诈骗犯罪以牟利,梁伟恩则明知其成员从事欺骗行为,仍参与其中。
检察官谢文杰(音译)在庭上表示,三名被告与仍在逃的集团头目关系密切,存在串供、干扰证人及潜逃风险。他指出,该集团主要在柬埔寨设立诈骗据点,针对新加坡人实施电话诈骗,随后将资金转入马来西亚银行账户或加密钱包进行洗钱。
检方强调,该犯罪集团严重依赖加密货币流转赃款,而此类资金流动隐蔽,难以监控,一旦被告获保释,将可能获得资金支持从而潜逃。鉴于涉案金额巨大,且罪名不允许保释,三名被告均应继续羁押。
据悉,黄伟康为集团疑似头目的兄长,并深度参与诈骗与洗钱的高层运作。梁伟恩则为该头目的女友,不仅长期由其供养,还负责招募电诈人员及协助转移加密货币。黄敬海则被视为集团的核心成员,初步调查显示其涉及至少40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超过500万新元。
检方披露,该诈骗集团自2024年底起在新加坡制造大量“冒充政府官员”骗局。诈骗分子冒充银行职员、警察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官员,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由集团控制的账户。警方称,该集团至少涉及330宗案件,造成超过4000万新元损失。
三名被告是在新加坡与柬埔寨警方联合展开行动中落网的。行动中,新加坡警方共拘捕了8名新加坡籍男子、1名新加坡籍女子、2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和1名菲律宾籍女子,并查获250万新元资金、加密钱包、诈骗剧本及电子设备。
辩方律师在庭上提出申请,认为可通过严格的保释条件避免潜逃风险。但法官陈词时指出,被告与诈骗集团核心关联紧密,确有潜逃及串供之虞,最终裁定三人不得保释。
根据新加坡法律,若被判定为“参与与本地相关的有组织犯罪集团”罪名成立,被告可面临最长5年监禁、1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案件将于本月晚些时候继续审理。
来源: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