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签证种类 | 运用情形 | 所需材料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外国人 | 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的外国人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
Q1字签证(团聚) Q2字签证(探亲) | 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或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2、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3、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S1字签证 (随居) S2字签证 (探亲) | Z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2、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3、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
S2字签证(私人事务) | 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 | 死者或患病亲属的身份证件、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
C字签证 | 机组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