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非典型妓女──琳娜两年半后,我回到柬埔寨,在金边杀时间,直到前往吴哥窟。首都已经感觉不一样了:自我离开后,第一首相拉那烈亲王(Norodom Ranariddh),与第二首相前共党军人洪森(Hun Sen),爆发激烈权力斗争,显然后者是赢家。我看到街上武装警卫少了,和平不远矣。 因此我在Café Santepheap,即和平酒馆,消磨头几晚再恰当不过。它和金边几乎所有其他酒吧都不同,既不淫荡也不狂野,娼妓不聚集那里,柬埔寨统治阶级的不肖青少年子弟不在那里打架滋事或喝霸王酒。客人进来喝杯吴哥牌啤酒,吃一篮炸薯条,与英国老板戴夫聊天,戴夫娶了柬埔寨妻子,最近刚生下一个儿子。在和平酒馆,我遇到来自新兴中产阶级的柬埔寨人,譬如百事,他的收入水准和英语能力,使他能够以实质平等的地位,与周遭的外国人(如我)谈体育、政治和天气。 ▲吴哥窟。 (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因此那晚琳娜走进来,爬上我旁边的酒吧凳,点一杯百利甜酒加冰块,抱怨她漫长、疲惫的一天时,我以为她是常客,虽然样子年轻了些。我们闲聊了一会儿。离开时,我对这家酒吧吸引到的客群印象深刻。这里代表新柬埔寨!然而,几天后,我在马丁尼遇到琳娜,这才恍然大悟。男人去马丁尼可能为了买春,或只是为了喝酒(眼睛顺便吃冰淇淋),但女人,尤其是柬埔寨女人,去那里只有一个目的:上班。在舞池震耳欲聋的重低音声中,我告诉琳娜我在和平酒馆见过她。她似乎不记得了,但同时,我想,她可以看出她已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开始到处见到她:在黑暗之心,我去那里打撞球,或回到马丁尼。我们总是聊一会儿天,我得知一点她的背景。她父亲住在曼谷,她非常想念他。她寄钱给他。有回我留神听他们讲电话:她说流利的泰语,并坚称她不是高棉人。(「你胡扯什么?」马克后来说,「她百分之百是柬埔寨人。」)她活泼可爱──她也许是妓女,但她不让她的职业贬低自己。和百事一样,她认为她和我平等。她也许需要一支行动电话,但她没开口向我要,我也没买给她。她不是我的责任,我喜欢我们可以谈天,不必担心她要求我付钱跟她上床,我虽然还不至于天真或浪漫到认为她有一颗高贵的心,但我开始认为也许她和其他所有性工作者不同──她仍有能力拥有不是基于性与金钱的关系。直到那晚,她说想付钱跟我上床,我吓得结结巴巴语无伦次。我不会玩琳娜的朋友阿娟起头的语言接龙游戏,她的浓浊口音使我不断问,「What?」对此阿娟会回答,「Wat Phnom。」此时琳娜会接一句「 Phnom Da。」马克解释给我听,Wat Phnom是一座庙宇,在离河不远的山上,Phnom Da是一座大山,邻近茶胶省(Takeo),在南方。 「她们想帮你保全面子,」他说,「免得显得你不懂她们。」但我确实不懂她们,我更不懂为什么我要死守着我的节操。我在半个世界之外,与我很可能永远不会再见的人在一起,而且我能说谎。我擅长说谎。人们想要相信我。他们真的相信我。豁免于性爱世界之后,我们会是朋友吗?事后,我有一阵子不曾遇到琳娜。她消失在妓女的冷宫里,当你不想找她们时。但我真的想再见到她,即使只是帮她拍照。这是我跟我自己做的妥协,我认为我能想出这个办法聪明极了:我走前会见到琳娜,我会邀请她到我分租的公寓,我会请她为我的照相机宽衣解带。我会付给她要求的任何金额。我不会碰她──那等于是对我的女友不忠。即使如此,仍是猥亵,因此我觉得有义务付她一些钱。毕竟,答应比她有钱的人的龌龊愿望是她的职业。完全拒绝她就像是拒绝米其林星级大厨提议帮你烧晚餐,条件是你花钱买食材。当然,我并未做任何事去实现我不太热衷的幻想。我离开金边,到了吴哥窟,在那里染上流行性感冒,错过所有乐趣,然后回首都停留十二小时,等候回纽约的班机。那十二小时是我最后一次找到琳娜和拍摄她的机会,但我并未去马丁尼找她,反而在金边的外籍记者俱乐部混一下午。那里很可能是全柬埔寨最不下流的酒吧,充满褐色单人座皮沙发和擦得油亮的木头,外交官和商人在这里会面、休憩和眺望洞里萨河(Tonle Sap River),他们的啤酒杯子上盖着杯垫,以防绿色飞虫误入。 ▲FCC金边外籍记者俱乐部。 (图/翻摄自FCC Phnom Penh官网)
三个高档型的观光客在我附近的椅子坐下。他们四十多岁,穿着相当体面:卡其裤,而非短裤;衬衫钮扣扣好,塞进裤腰;没有明显的照相机或背包。他们刚从胡志明市过来,我们交换了情报:我问我过去常去的地方,他们问柬埔寨的观光景点和政治局势。我只在这里待了一个月,但我知道政府不稳,贪腐严重,以及高级官员偷腥,妻子对二奶脸上泼硫酸。当我讲这些故事时,我给人的印象(可能是故意的)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一个在世界危险地带出生入死的冒险家,乐于用文化观点为我的美国同胞诠释异国现象。我可以看出这些观光客仔细聆听着我说的每一个字,脸上露出钦佩的表情。当我正讲得口沫横飞时,琳娜进来了,看起来比她过去任何时候更像妓女。不是因为她的穿着打扮,不是迷你裙、太浓的眼线或廉价的中国制高跟鞋。她只是年轻、本土又厚脸皮,警觉的眼睛总是在搜寻某物或某人。像她这样的女孩不会进来这里,从来不。几秒钟内,琳娜和我已打过招呼,我唐突地留下观光客而去。我们在阳台上站了几分钟,眺望底下宽阔又浑浊的河,一星期前的尴尬遭遇已经忘记,或至少不再提起。我的机会来了。「我今晚就走,」我告诉她。 「跟我回我住的地方,我想为你拍照。」我们走出去时,我可以感觉观光客们的眼睛都在盯着我。公寓在转角一个巷子里,属于一个西班牙通讯社记者,琳娜以漠然的神态看待室内一切。她干嘛在乎?她肯定见过类似的地方,说不定这不是她第一次来这里,尤其因为巴克敏斯特,她那晚的恩客,最近也曾借住这里。「脱掉你的衣服,」我说,但不是大声命令。 「立刻脱掉。」她不脱衣服,反而先说话。 「跟我说说你的女朋友,」她说。我直接告诉琳娜,我正在和一个漂亮的服装设计科学生约会,她来自台湾,有可爱的微笑和极好的胃口。同时,其实也是告诉自己,我真正想揭露的是琳娜的肉体。▲告诉琳娜已经有来自台湾的女友了。 (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但告诉自己和告诉琳娜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两者差距之大恰似美国与柬埔寨、诚实与背叛、富贵与贫穷。只要她开口要求……但她并未要求,甚至当我带她爬上通风、架高的睡眠区,给她看我挂蚊帐的床时,她也没要求。仿佛由于那一晚我拒绝了她,我已豁免于性爱世界,由于我违反一切常识,不屈不挠地坚持她和我如正常人一般相处,如两个平等的人,我已实际成功了。我得到我要的,即使我要的是改变。最后,我告诉琳娜我想为她拍照,她顺从地跟随我走到阳台。阳台外是暮色中的河,河外是穆斯林社区,那里失去土地的居民在本地屠宰场工作,穆斯林区外是稻田和地雷区,我用慢速快门拍了几张她的脸。镜头下,她看起来睥睨一切,但话说回来,她猛烈的眼睛和上翘的鼻子使她永远看起来睥睨一切。然后我陪她走下楼,来到街上。分手前,琳娜说:「不要给你女朋友看照片。」「我不会,」我告诉她。 「我保证。」我不是说谎。来源:网络转载【ET Today 新闻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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